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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纤酶
Defibrase
①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包括脑血栓形成、脑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以及脑梗死再复发的预防。②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以及心肌梗死再复发的预防。③四肢血管病,包括股动脉栓塞、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雷诺病。④血液呈高黏状态、高凝状态、血栓前状态。⑤突发性耳聋。⑥肺栓塞。
静脉滴注 一次5~10U,加于100~250 ml0.9%氯化钠注射液中,每日或隔日1次。急性发作期:一次10U,一日1次,连用3~4日。非急性发作期:首次10U,维持量5~10U,一日或隔日1次,2周为一个疗程。
本品为蛇毒中提取的丝氨酸蛋白酶,作用于纤维蛋白原的α链,使之释放出A肽(作用类似凝血酶),但不作用于β链,对凝血因子Ⅷ无作用,不能使纤维蛋白交联成不溶性凝块,极易被纤溶酶降解,故在不引起凝血的同时,降低了体内凝血因子I的水平。本品还能降低血液黏度,应用1~2日后,出现血浆凝血因子I减少,全血黏度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和凝血时间延长,停药后3~12日恢复正常。对出血时间和血小板数量无明显影响。
主要为出血,但一般轻微,如皮肤出血点、牙龈渗血,偶有尿血、咯血和消化道出血,极少数患者出现注射部位出血或创面出血。偶有头痛、头晕、乏力等。偶见ALT、AST轻度升高,以及严重的过敏性休克。
(1)有出血史、新近手术者、有出血倾向者、正在使用抗凝纤溶或抗血小板药物者、重度肝肾功能障碍及多脏器功能衰竭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妊娠期妇女、哺乳期妇女、儿童禁用。
(1)有药物过敏史、消化道溃疡病史者、脑血管病后遗症者慎用。
(2)因有可能引起出血,用药期间不要进行大血管穿刺或手术。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
(3)本品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给药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其他出血及凝血功能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给药治疗期间一旦出现出血和可疑出血时,应中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他措施。
(4)70岁以上老年人慎用。
(1)水杨酸类及抗凝血类药物均可增加出血风险。
(2)抗纤溶药可抵消本药作用,不宜联用。
降纤酶注射液:1ml:5U。
注射用降纤酶:(1)0.25U;(2)5U;(3)10U;(4)100U。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