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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西索米星
LiusuanXisuomixing
SisomicinSulfate
(C19H37N5O7)2・5H2SO4 1385.43
本品为O-3-脱氧-4-C-甲基-3-甲氨基-β-L-阿拉伯糖吡喃糖基(1→4)-O-[2,6-二氨基-2,3,4,6-四脱氧-α-D-甘油型-4-己烯吡喃糖基-(1→6)]-2-脱氧-L-链霉胺硫酸盐。按无水物计算,含西索米星(C19H37N5O7)不得少于58.0%。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无臭;有引湿性。本品在水中极易溶解,在乙醇、丙酮或乙醚中不溶。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100°至+110°。
主要适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以及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所致重症感染,如下呼吸道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血流感染、腹腔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等。临床上大多与其他抗感染药联合应用。
(1)成人一日3~6mg/kg,分1~3次肌注或静滴。静滴时每次剂量加入50~20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于30~60分钟内缓慢滴入。
(2)肾功能减退患者肌酐清除率为50~90ml/min时,每8~12小时1次,每次为正常剂量的60%~90%;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时,每12小时1次,每次为正常剂量的30%~70%;肌酐清除率<10ml/min时,每24~48小时1次,每次为正常剂量的20%~30%。
(1)药效学 本品对各种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沙雷菌属及铜绿假单胞菌等均有良好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有良好抗菌活性,但对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的作用差。本品可被多种氨基糖苷类钝化酶钝化而失去抗菌活性。西索米星与庆大霉素间存在很大程度的交叉耐药性。
(2)药动学 正常人肌注1~1.5mg/kg后平均血药峰浓度于0.5~1小时后到达,为1.5~9mg/L。在体内分布广泛,但脑脊液内浓度低。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自尿中排出给药量的75%左右。消除半衰期约2.5小时。肾功能减退者尿中排出药量亦相应减少,消除半衰期延长。血液透析6小时约可排出40%的给药量。
(1)耳毒性本品的耳毒性表现为对耳前庭功能影响较大,而对耳蜗的损害相对较小。应用本品后可发生头晕、眩晕、耳鸣、麻木、共济失调等。患者原有肾功能损害是耳毒性发生的重要诱发因素。应用本品后少数患者的听力损害可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初期可表现为耳鸣及高频听力减退,如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听力损害尚可能减轻,但如继续用药,则可能导致损害的进行性加重。
(2)肾毒性应用本品后少数患者出现肾毒性,常与合用其他肾毒性药物有关。通常在使用数天后即可见肾小球滤过率下降,也可在停药后出现。初期表现为尿液中出现管型、蛋白质及红细胞等,尿量增多或减少,电解质失衡(低镁血症,也可有低钙血症和低钾血症)。如早期发现、及时停药,大多可逆,但如继续用药,则肾功能损害加重,可发展至肾功能衰竭。
(3)神经-肌肉阻滞作用本品可对神经-肌肉接头产生阻滞作用,偶可致呼吸抑制和呼吸肌麻痹。
(4)变态反应本品与同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严重过敏反应极为罕见,偶可出现皮肤瘙痒、荨麻疹等。发生内毒素性休克者也有报道。
(5)神经系统毒性可发生脑病、精神错乱、嗜睡、幻觉、抽搐、抑郁等外周和中枢神经系统的症状。
(6)其他偶有报道可引起血液病、紫癜、恶心、呕吐、口腔炎、肝功能损害(血氨基转移酶、胆红素升高)等。
对本品和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者禁用。
(1)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应用疗程超过14日的安全性未确立,因此治疗疗程一般不宜大于2周,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2)耳、肾毒性在原有肾功能不全,或肾功能正常者使用剂量过大、疗程过长者易发生前庭功能或听力损害,也易出现肾毒性。
(3)在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注意患者听力变化或听力损害先兆(耳鸣、耳部胀满感、高频听力损害)。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避免峰浓度超过10μg/ml或是谷浓度超过2μg/ml。
(4)避免联合应用肾、耳毒性药物及强效利尿药。如氨基糖苷类与第一代注射用头孢菌素类合用时可能加重肾毒性。
(5)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不可静脉快速推注给药,以避免神经-肌肉接头阻滞作用的发生,引起呼吸抑制。局部使用该类药物较大剂量时亦可发生上述不良反应,需加以注意。避免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
(6)庆大霉素滴耳液局部应用亦可致耳毒性的发生,避免该药耳部滴用。
(7)哺乳期妇女使用该类药物时应暂停授乳。
(8)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应尽量避免用氨基糖苷类,临床有明确指征需应用时,则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给药方案,坚持个体化给药。
(9)肾功能减退者宜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有应用指征时需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用药,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老年患者常有生理性肾功能减退,参照上述肾功能减退者情况用药。
(10)氨基糖苷类不可用于眼内或结膜下给药,因可能引起黄斑坏死。
(11)氨基糖苷类避免使用于重症肌无力患者,慎用于帕金森病和其他肌无力的患者。
(12)庆大霉素注射剂含亚硫酸钠,在某些敏感人群中可能引起过敏性休克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
(13)逾量处理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可帮助庆大霉素从血液中清除。可静脉使用钙盐以对抗神经-肌肉阻断作用,新斯的明的作用尚不确定。新生儿也可考虑换血疗法。
(1)氨基糖苷类与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包括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肌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恢复。
(2)氨基糖苷类与潜在的耳毒性药物,如卷曲霉素、依他尼酸、呋塞米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导致听力损害发生,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呈永久性。
(3)氨基糖苷类与其他肾毒性药物(包括其他氨基糖苷类药物、万古霉素、头孢噻吩、环孢素、顺铂、氟达拉滨)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4)氨基糖苷类与多黏菌素类注射剂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后者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肌麻痹(呼吸暂停)。
(5)氨基糖苷类可减少扎西他滨的肾脏排泄。
(6)氨基糖苷类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因此需联合应用上述抗生素时必须分瓶滴注。同样,庆大霉素亦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滴注。庆大霉素可抑制α-半乳糖激酶,因此不应与α或β半乳糖激酶同用。
硫酸西索米星注射液(以西索米星计);(1)1ml:50mg(5万U);(2)2ml:100mg(10万U)。
(1)照薄层色谱法(通则0502)试验。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西索米星10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 取西索米星对照品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西索米星10m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 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等量混合。
色谱条件釆用硅胶G薄层板,以三氯甲烷-甲醇-浓氨溶液(5∶12∶6)为展开剂。
测定法 吸取上述三种溶液各5μ1,分别点于同一薄层板上,展开,取出,晾干,在110℃干燥15分钟,放冷,喷以1%茚三酮正丁醇溶液(取茚三酮1g,溶于含有1ml吡啶的100ml正丁醇中)显色。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应显单一斑点。
结果判定供试品溶液所显主斑点的位置和颜色应与对照品溶液主斑点的位置和颜色相同。
(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3)本品水溶液显硫酸盐的鉴别反应(通则0301)。
以上(1)、(2)两项可选做一项。
酸度 取本品,加水制成每1ml中约含4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3.5~5.5。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5份,各0.70g,分别加水5ml,使溶解,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或黄绿色2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深。
硫酸盐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5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1)精密量取硫酸滴定液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硫酸盐(SO4)0.075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2)精密量取硫酸滴定液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硫酸盐(SO4)0.15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3)精密量取硫酸滴定液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硫酸盐(SO4)0.30m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与色谱条件见有关物质项下。
系统适用性要求见有关物质项下。对照品溶液(1)~(3)色谱图中,以对照品溶液浓度的对数值与相应峰面积的对数值计算线性回归方程,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1)~(3),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
限度 用线性回归方程计算供试品中SO4的含量。按无水物计算,应为32.5%~36.0%。
有关物质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西索米星3.0mg的溶液。
对照溶液(1)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西索米星15μg的溶液。
对照溶液(2)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西索米星60μg的溶液。
对照溶液(3)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西索米星120μ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 分别称取庆大霉素C1a,对照品和西索米星对照品各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庆大霉素C1a0.1mg和西索米星3mg的混合溶液。
色谱条件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pH值范围0.8~10),以0.3mol/L三氟醋酸溶液-甲醇-乙腈(96∶3∶1)为流动相,流速为每分钟0.5ml,用蒸发光散射检测器检测(参考条件:漂移管温度110℃,载气流速为每分钟3.0L);进样体积20μl。
系统适用性 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西索米星峰保留时间约为15分钟,西索米星峰与庆大霉素Cla峰间的分离度应大于1.0;与相对保留时间0.77处杂质峰间的分离度应大于3.0。对照溶液(1)~(3)色谱图中,以对照溶液浓度的对数值与相应峰面积的对数值计算线性回归方程,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o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1)~(3),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2倍。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除硫酸盐外,用线性回归方程计算,单个杂质不得过3.0%,杂质总量不得过5.0%,小于对照溶液(1)主峰面积0.1倍的峰忽略不计。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15.0%。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1.0%。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细菌内毒素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mg西索米星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0.50EU。(供注射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西索米星0.5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 取西索米星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西索米星0.5m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 分别称取西索米星对照品和奈替米星对照品各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西索米星0.5mg和奈替米星0.05mg的混合溶液。
色谱条件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庚烷磺酸钠溶液(取庚烷磺酸钠20.22g,加0.07mol/L的磷酸溶液溶解并稀释至1000ml)-乙腈(62∶38)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05nm;进样体积10μl。
系统适用性 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西索米星峰的拖尾因子应不大于2.0,西索米星峰和奈替米星峰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供试品中西索米星(C19H37N5O7)的含量。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密封,在-6℃以下冷冻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5 ISBN 978-7-5214-159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