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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硫酸依替米星
ZhusheyongLiusuanYitimixing
EtimicinSulfateforInjection
本品为硫酸依替米星的无菌冻干品。按平均装量计算,含依替米星(C21H43N5O7)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或疏松块状物。
适用于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各种感染,如支气管炎、肺部感染、膀胱炎、肾盂肾炎、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等。
成人剂量,一日200~300mg,分1~2次静脉滴注。
(1)药效学 本品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志贺菌属、沙雷菌属、沙门菌属等均具有良好抗菌作用,对部分铜绿假单胞菌和不动杆菌属具有一定作用。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属亦有良好抗菌活性。
(2)药动学 健康成年人一次静脉滴注100mg、150mg、200mg、300mg依替米星后Cmax分别为11.3mg/L、14.6mg/L、17.79mg/L和22.64mg/L,tmax为0.5~1小时,t1/2约1.5小时。给药后24小时内尿中排出原形药约为给药量的80%。血浆蛋白结合率约25%。
(1)耳毒性本品的耳毒性表现为对耳前庭功能影响较大,而对耳蜗的损害相对较小。应用本品后可发生头晕、眩晕、耳鸣、麻木、共济失调等。患者原有肾功能损害是耳毒性发生的重要诱发因素。应用本品后少数患者的听力损害可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初期可表现为耳鸣及高频听力减退,如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听力损害尚可能减轻,但如继续用药,则可能导致损害的进行性加重。
(2)肾毒性应用本品后少数患者出现肾毒性,常与合用其他肾毒性药物有关。通常在使用数天后即可见肾小球滤过率下降,也可在停药后出现。初期表现为尿液中出现管型、蛋白质及红细胞等,尿量增多或减少,电解质失衡(低镁血症,也可有低钙血症和低钾血症)。如早期发现、及时停药,大多可逆,但如继续用药,则肾功能损害加重,可发展至肾功能衰竭。
(3)神经-肌肉阻滞作用本品可对神经-肌肉接头产生阻滞作用,偶可致呼吸抑制和呼吸肌麻痹。
(4)变态反应本品与同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严重过敏反应极为罕见,偶可出现皮肤瘙痒、荨麻疹等。发生内毒素性休克者也有报道。
(5)神经系统毒性可发生脑病、精神错乱、嗜睡、幻觉、抽搐、抑郁等外周和中枢神经系统的症状。
(6)其他偶有报道可引起血液病、紫癜、恶心、呕吐、口腔炎、肝功能损害(血氨基转移酶、胆红素升高)等。
(7)有眩晕、耳鸣、恶心、呕吐、皮疹、静脉炎,程度均较轻。个别患者中可见ALT增高,血尿素氮及肌酐增高。主要发生于肾功能不全患者。
对氨基糖苷类及本品过敏者禁用。
(1)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应用疗程超过14日的安全性未确立,因此治疗疗程一般不宜大于2周,以减少耳、肾毒性的发生。
(2)耳、肾毒性在原有肾功能不全,或肾功能正常者使用剂量过大、疗程过长者易发生前庭功能或听力损害,也易出现肾毒性。
(3)在使用本品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注意患者听力变化或听力损害先兆(耳鸣、耳部胀满感、高频听力损害)。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避免峰浓度超过10μg/ml或是谷浓度超过2μg/ml。
(4)避免联合应用肾、耳毒性药物及强效利尿药。如氨基糖苷类与第一代注射用头孢菌素类合用时可能加重肾毒性。
(5)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不可静脉快速推注给药,以避免神经-肌肉接头阻滞作用的发生,引起呼吸抑制。局部使用该类药物较大剂量时亦可发生上述不良反应,需加以注意。避免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
(6)庆大霉素滴耳液局部应用亦可致耳毒性的发生,避免该药耳部滴用。
(7)哺乳期妇女使用该类药物时应暂停授乳。
(8)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应尽量避免用氨基糖苷类,临床有明确指征需应用时,则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给药方案,坚持个体化给药。
(9)肾功能减退者宜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有应用指征时需根据肾功能减退程度减量用药,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老年患者常有生理性肾功能减退,参照上述肾功能减退者情况用药。
(10)氨基糖苷类不可用于眼内或结膜下给药,因可能引起黄斑坏死。
(11)氨基糖苷类避免使用于重症肌无力患者,慎用于帕金森病和其他肌无力的患者。
(12)庆大霉素注射剂含亚硫酸钠,在某些敏感人群中可能引起过敏性休克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
(13)逾量处理过量或引起毒性反应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可帮助庆大霉素从血液中清除。可静脉使用钙盐以对抗神经-肌肉阻断作用,新斯的明的作用尚不确定。新生儿也可考虑换血疗法。
注射用硫酸依替米星:(1)50mg;(2)100mg;(3)150mg;(4)200mg;(5)300mg。
照硫酸依替米星项下的鉴别试验,显相同的结果。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5瓶,按标示量分别加水制成每1ml中含25mg的溶液,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或黄绿色2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深。
有关物质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依替米星2.0mg的溶液。
对照溶液、对照溶液(1)、对照溶液(2)、对照溶液(3)、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见硫酸依替米星有关物质(第二法)项下。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硫酸峰除外),
用线性回归方程计算,单个杂质不得过标示量的2.5%,杂质总量不得过标示量的5.0%,小于对照溶液(1)主峰面积0.02倍的峰忽略不计。
酸度、水分与细菌内毒素照硫酸依替米星项下的方法检查,均应符合规定。
无菌 取本品,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依替米星6mg的溶液,经薄膜过滤法处理,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分次冲洗(每膜不少于500ml),以大肠埃希菌为阳性对照菌,依法检查(通则1101),应符合规定。
其他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2)。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依替米星0.5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1)、对照品溶液(2)、对照品溶液(3)、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见硫酸依替米星含量测定(第二法)项下。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
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5 ISBN 978-7-5214-159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