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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四环素胶囊
YansuanSihuansuJiaonang
TetracyclineHydrochlorideCapsules
本品含盐酸四环素(C22H24N2O8•HCl)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①作为首选或选用药物可应用于下列疾病: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落基山斑疹热、恙虫病和Q热;支原体属感染;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芽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回归热;布氏菌病;霍乱;兔热病(土拉菌病);莱姆病;鼠疫。治疗布氏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②亦可应用于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的破伤风、气性坏疽、雅司病、梅毒、淋病和钩端螺旋体病患者。③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此类药物呈现敏感时,方有指征选用该类药物。例如可选用于敏感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大肠埃希菌、产气肠杆菌、志贺菌属、耶尔森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放线菌属等所致呼吸道、胆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痤疮的治疗。然而由于四环素类抗生素的不良反应较多,遇有上述敏感菌所致感染时,必须权衡利弊后方可决定是否应用。
口服 ①成人常用量,每次0.25~0.5g,每6小时1次;或每次0.5~1.0g,每12小时1次。②治疗布氏菌病,每次0.5g,每6小时1次,疗程3周;第1~2周合用链霉素1g肌注,每日1次。③治疗梅毒,每次0.5g,每6小时1次,早期梅毒疗程15日;晚期梅毒30日。④治疗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尿道炎、宫颈炎或直肠感染,每次0.5g,每日4次,疗程至少7日。⑤中、重度痤疮患者的辅助治疗,初始治疗每日0.5~2g,分次服用;病情改善后(通常在3周后),剂量应逐渐减至维持量,每日0.125~1.0g。⑥8岁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次6.25~12.5mg/kg,每6小时1次。
(1)药效学 四环素类具有广谱抗病原微生物作用,为抑菌药,高浓度时具有杀菌作用。其作用机制在于能特异性地与病原微生物的核糖体30S亚基A位置结合,阻止氨基酰tRNA在该位置上的连接,从而抑制肽链的延长和影响细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的蛋白质合成。
(2)药动学 本品口服后可吸收但不完全,约可吸收口服量的30%~70%(其盐酸盐约吸收60%~70%,四环素碱仅吸收30%~40%);口服吸收受金属离子影响,后者与药物形成络合物而使吸收减少;进食后服药的血药浓度较空腹服用者约降低一半。单次口服250mg后,Cmax为2~4mg/L,多次口服250mg或500mg(每6小时服药1次)后,Css分别为1~3mg/L和1.5~5mg/L。单次静脉给药500mg后,Cmax可达15~20mg/L,1~2小时后血药浓度降至4~10mg/L,12小时后尚有1~3mg/L。
吸收后广泛分布于全身组织和体液中,易渗入胸水、腹水、胎儿循环,但不易透过血-脑屏障,脑膜有炎症时脑脊液中药物浓度约为同期血药浓度的10%~25%,但仍不能达到有效治疗浓度。本品易与新生儿的骨和牙齿等组织结合,在肝、脾和其他生长迅速的组织如肿瘤等部位浓集。分布容积为1.3~1.6L/kg;血浆蛋白结合率为55%~70%;肾功能正常者t1/2β为6~11小时,无尿患者可达57~108小时。
本品主要自肾小球滤过排出体外,给药后24小时内可排出给药量的60%,其不吸收部分自粪便中以原形排泄。口服及注射给药后均有少量药物自胆汁分泌至肠道排出。四环素类可分泌至乳汁,乳汁中药物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60%~80%。本品可自血液透析缓慢清除,可清除给药量的10%~15%。
(1)四环素类药物可沉积在牙齿、骨骼和指甲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黄染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发育不良。
(2)口服四环素类药物可引起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等胃肠道症状。口服量每次不宜大于0.5g,以减少上述反应。
(3)四环素类的应用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舌炎、舌苔色暗或变色等。
(4)二重感染长期应用四环素类可诱发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5)肝脏损害通常为肝脂肪变性。妊娠期妇女、高剂量给药者、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四环素类可致胰腺炎,也可与肝毒性同时发生,患者可并不伴有原发性肝病。
(6)肾脏损害可引起已有肾功能损害者的氮质血症加重。多西环素和米诺环素引起肾功能损害者少见。有米诺环素致间质性肾炎的个例报道。
(7)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反应较青霉素类少见。可引起药物热或皮疹,后者可表现为荨麻疹、多形性红斑、湿疹样红斑等,也可诱发光感性皮炎。四环素类所致过敏性休克、哮喘、紫癜等亦偶有发生。
(8)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假性脑瘤),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物模糊、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9)四环素静脉应用时,局部可产生疼痛等刺激症状,严重者发生血栓性静脉炎。
(10)偶可引起血小板减少症。在高剂量静脉用药时有损伤凝血功能的报道。也有致溶血性贫血的少数病例报道。
(11)使用失效或降解的四环素类可引起范科尼综合征,即肾小管性酸中毒,表现为多尿、恶心、烦渴、糖尿、氨基酸尿、高磷酸盐尿、低钾血症、高尿酸血症、酸中毒、蛋白尿。
(1)对四环素或四环素类中任何一种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2)肾盂肾炎伴肾功能减退的妊娠期妇女静脉滴注四环素应属禁忌。
(3)美国FDA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级为D。
(1)四环素类药物可透过血-胎盘屏障而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中,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并可抑制胎儿骨骼生长。该类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胎作用,因此妊娠期妇女不宜使用。妊娠期间患者对四环素类的肝毒性反应尤为敏感,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如必须应用时静脉滴注盐酸四环素每日量以1g为宜,不应大于1.5g,其血药浓度应保持在15mg/L以下。
(2)四环素类药物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药物浓度较高,虽然四环素类可与乳汁中的钙形成不溶性的络合物,吸收甚少,但由于该类药物可引起牙齿永久性变色、牙釉质发育不良和抑制婴儿骨骼的发育生长,因此哺乳期妇女须避免应用,或在用药期间停止授乳。
(3)8岁以下儿童应用四环素类药物可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因此在婴儿和儿童中应避免使用该类药物。
(4)对诊断的干扰①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四环素类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②四环素类可使血清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5)下列情况需慎用或避免应用:①由于四环素类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②由于四环素类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者避免用四环素,如确有指征应用时,可谨慎使用多西环素或米诺环素:③8岁以下儿童应避免使用四环素。
(6)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肝、肾功能。
(1)与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等合用时,由于胃内pH值增高,可使四环素类的吸收减少、活性降低,故在服用四环素类药物后1~3小时内不应服用抗酸药。
(2)与葡萄糖酸钙、乳酸钙及含镁缓泻药等各种含钙、镁、铁离子的药物合用时,四环素类药物可与其中的金属离子形成不溶性络合物,使药物吸收减少。
(3)与全麻药甲氧氟烷合用时可增强其肾毒性。
(4)与强效利尿药如呋塞米等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肾功能损害。
(5)与其他具有肝毒性的药物(如抗肿瘤化疗药物)合用时可加重肝损害。
(6)血脂调节药考来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来替泊(colestipol)与四环素类合用时,可影响四环素类的吸收,有指征合用时,两者应分别服用,并间隔数小时。
(7)口服含雌激素类避孕药与四环素类同时应用,可降低避孕药的效果,以及增加月经期外出血。
盐酸四环素胶囊:0.25g。
取本品的内容物,照盐酸四环素项下的鉴别(1)、(2)、(4)项试验,显相同的结果。
有关物质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称取适量,加0.01mol/L盐酸溶液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盐酸四环素0.8mg溶液,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2ml,置100ml量瓶中,用0.01mol/L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
灵敏度溶液 精密量取对照溶液2ml,置100ml量瓶中,用0.01mol/L盐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
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见盐酸四环素有关物质项下。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4-差向四环素、脱水四环素、差向脱水四环素按校正后的峰面积(分别乘以校正因子1.42、0.48与0.62)分别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4倍(8.0%)、0.5倍(1.0%)、0.5倍(1.0%),小于灵敏度溶液主峰面积的峰忽略不计。
干燥失重 取本品的内容物,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2.5%(通则0831)。
溶出度照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通则0931第二法)测定。
溶出条件以水900ml为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75转,依法操作,经60分钟时取样。
供试品溶液 取溶出液适量,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盐酸四环素15μ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 取盐酸四环素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5μg的溶液。
测定法 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276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计算每粒的溶出量。
限度 标示量的75%,应符合规定。
其他 应符合胶囊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3)。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盐酸四环素0.25g),加0.01mol/L盐酸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盐酸四环素0.1mg的溶液,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见盐酸四环素含量测定项下。
四环素类抗生素。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5 ISBN 978-7-5214-159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