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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莫司汀
Fotemustine
原发性脑内肿瘤和播散性恶性黑色素瘤(包括脑内部位)。①恶性黑色素瘤和晚期癌症。②不宜手术的原发性脑肿瘤。③多发性淋巴转移性恶性肿瘤和白血病。
静脉滴注(1)在使用前立即配制溶液。溶液一经配制,必须在避光条件下给予;静脉滴注控制在1小时以上。
(1)诱导治疗每次福莫司汀100mg/m²,连续用药3次,各间隔1周,然后治疗休息4~5周。
(2)维持治疗每次福莫司汀100mg/m²,每3周用药1次。
(3)联合化疗诱导治疗的第3次用药必须免去,每次剂量仍保持100mg/m²体表面积。
(1)药效学 本品为亚硝基脲中的抑制细胞增殖的抗肿瘤药物,具有烷基化和氨甲酰化活性,在动物模型中具有广谱抗肿瘤活性。其化学结构式含有一个丙氨酸的生物电子等配体(氨基-1-乙基磷酸),使其容易穿透细胞及透过血脑屏障。
(2)药动学 人体静脉输注后,血浆消除动力学呈单指数或双指数消除,终末半衰期短。药物分子几乎完全被代谢。血浆蛋白结合率低(25%~30%)。本品可以穿过血脑屏障,用14C标记后,有50%~60%放射活性在尿中检测到(其中30%~40%是在24小时检测到的),在尿中未检测到代谢物。约5%的放射活性在粪便中检测到,不到0.2%以CO2形式排除。
本品有较好的细胞膜穿透性及组织分布,能透过血-脑屏障,在亚硝脲类药物中,其穿透力最强。
(1)主要为血液学方面的影响,以血小板减少(40.3%)和白细胞减少(46.3%)为特征,发生晚,分别在应用首剂诱导治疗后4~5周和5~6周达最低点。
(2)若在本品治疗之前进行过其他化疗和/或与其他可能诱发血液毒性的药物联合应用时,可加重血液学毒性。
(3)用药后2小时内出现中度恶心和呕吐(46.7%)、中度暂时性可逆性转氨酶、碱性磷酸酶及胆红素升高(29.5%)、发热(3.3%)、注射部位静脉炎(2.9%)、腹泻(2.6%)、腹痛(1.3%)、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0.8%)、瘙痒(0.7%)、暂时性可逆性神经功能障碍(意识障碍、感觉异常、味觉缺失)(0.7%)。
(1)对本品过敏,造血功能不良和妊娠期妇女禁用。
(2)本品通常不推荐与减毒活疫苗联合使用。
(1)不推荐将本品用于过去4周内接受过化疗(或6周内用过亚硝基脲类药物治疗)的患者。
(2)只有患者在血小板和/或粒细胞计数分别等于或大于100×109/L和2×109/L的情况才考虑使用本品。
(3)每次新给药前,均需进行血细胞计数,并根据血液学状态调整用药剂量。
(4)建议从诱导治疗开始和维持治疗开始之间,推荐的间隔期是8周,每两次维持治疗周期之间,间隔期是3周。
(5)建议在诱导及其后治疗期间进行肝功能检查。
(6)配制的溶液应避免接触皮肤和黏膜,以及任何药物溶液吸收的可能性,建议配制溶液时戴口罩和保护手套,如果意外溅出,用水彻底冲洗。
(1)本品与大剂量的达卡巴嗪(400~800mg/m²)合用出现肺部毒性表现(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2)与所有细胞毒药物有相同的相互作用。
(3)与阿霉素、柔红霉素、卡铂、顺铂、卡莫司汀、长春新碱、长春碱、博来霉素、甲氨蝶呤合用时,由于细胞增殖抑制剂导致苯妥英在消化道吸收的减少,从而诱发惊厥的发作。可短时间与抗惊厥的苯二氮草类药合用。
(4)黄热病疫苗引致广泛致命的疫苗疾病的危险。
(5)本药与环孢菌素,阿霉素、依托泊苷合用可能有过度的免疫抑制,导致淋巴组织增生的危险性。
(6)本药与免疫抑制剂(由环孢菌素外推法得出)合用可造成过度的免疫抑制,导致淋巴细胞增生的危险性。
注射用福莫司汀:208mg。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