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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妥珠单抗
Nimotuzumab
用于与放疗联合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表达阳性的Ⅲ或IV期鼻咽癌。
静脉滴注。将本品100mg加入250ml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60分钟以上。在给药过程中及给药结束后1小时内,需密切监测患者的状况。首次给药应在放射治疗的第1日,并在放射治疗开始前完成。以后一周给药1次,共8次。患者同时接受标准的放射治疗。
(1)药效学 EGFR是一种跨膜糖蛋白分子,当它与其特异性配体表皮生长因子(EGF)结合后,导致胞内酪氨酸激酶及其下游一系列信号传递通路的活化,并通过多种机制引起基因转录和蛋白质活性的改变,从而影响细胞的增殖、凋亡及细胞分化等多种功能。本品能够与EGFR特异性结合,并通过占据EGFR分子的表位,竞争性抑制EGFR的天然配体EGF、TGFα(转化生长因子α)等与EGFR的结合,有效地阻断经EGFR介导的信号传递和细胞学效应,进而抑制肿瘤细胞的增殖、诱导肿瘤细胞的凋亡、抑制肿瘤新生血管生成。在古巴、德国、加拿大等国家进行过本品单药或联合放化疗治疗头颈部肿瘤、神经胶质瘤、胰腺癌、结直肠癌和非小细胞肺癌等肿瘤的临床试验均显示有一定疗效。
(2)药动学 对12例古巴晚期恶性肿瘤患者进行了药动学观察,其中女性11例,男性1例,平均年龄59岁,静脉注射50mg、100mg、200mg和400mg本品,其对应的消除相半衰期(t1/2β)分别为62.92小时、82.60小时、302.95小时和304.52小时。用药后24小时内,不同剂量本品经尿排出量占注射剂量(ID)的比例分别为:50mg排出21.08%,100mg排出28.20%,200mg排出27.36%,400mg排出33.57%。本品在人体内生物学分布的主要器官为肝脏、脾脏、心脏、肾脏和胆囊,其中肝脏摄取量最高。动物药动学数据证实,给药后24小时肿瘤组织药物浓度最高。尚缺乏本品在中国人群中进行药动学的研究数据。
(1)在中国进行的晚期鼻咽癌Ⅱ期临床试验中,共有137例晚期鼻咽癌患者入组,试验组70例用药,本品一周给药1次,一次100mg,共8周。与本品相关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轻度发热(4.28%)、血压下降、头晕(2.86%)、恶心(1.43%)、皮疹(1.43%),均为Ⅰ、Ⅱ级。
(2)在古巴、德国、加拿大等国家进行了本品单药或联合放化疗治疗头颈部肿瘤,神经胶质瘤,胰腺癌,结、直肠癌和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试验,共89例患者,本品剂量范围为一次100~400mg,用药1~6次,其中86.5%的患者用药6次,一周1次。与药物相关的常见不良反应为发热(16.8%)、寒战(16.8%)、恶心和呕吐(13.5%)、发冷(13.5%)、血压降低(7.8%)、虚弱(7.8%)、头痛(5.6%)、贫血(5.6%)、肢端青紫(5.6%),其中Ⅰ、Ⅱ级不良反应占多数,均可自行缓解或使用常规剂量的镇痛药和(或)抗组胺药对症治疗,未见皮疹和其他皮肤毒性的报告。罕见不良反应有:吞咽困难、口干、潮红、心前区痛、嗜睡、定向障碍、肌痛、血尿、氨基转移酶升高、肌酐升高。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本品应在具有同类药品使用经验的临床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具备相应抢救措施。
(2)冻融后抗体的大部分活性丧失,故本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严禁冷冻。
(3)本品稀释于氯化钠注射液后,在2~8℃可保持稳定12小时,在室温下可保持稳定8小时。如稀释后储存超过上述时间,不宜使用。
(4)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研究提示EGFR与胎儿组织分化、器官形成有关,故妊娠期妇女或没有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妇女应慎用。
(5)本品属于免疫球蛋白G1类抗体,由于人IgG1能够分泌至乳汁,建议哺乳期妇女在本品治疗期间以及在最后一次给药后60日内停止哺乳。
(6)尚未确定18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
(7)尚未确定老年患者使用本品安全性和疗效方面的特殊性。
尚缺乏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数据。
尼妥珠单抗注射液:10ml:50mg。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