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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氨双唑钠
GananShuangzuona
GlycididazoleSodium
本品为N,N-双[2-[(2-甲基-5-硝基-1H-咪唑-1-基)乙氧基]-2-氧代-乙基]甘氨酸钠三水合物。按无水无残留溶剂计算,含C18H22N7NaO10应为97.0%~102.0%。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的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无臭;遇光色渐变深。
本品在水或甲醇中易溶,在三氯甲烷或环己烷中不溶;在冰醋酸中易溶。
本品为放射增敏药,适用于对头颈部肿瘤、食管癌、肺癌等实体肿瘤进行放射治疗的患者。
静脉滴注按体表面积每次800mg/m²,于放射治疗前加入到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中充分摇匀后,30分钟内滴完。给药后60分钟内进行放射治疗。建议于放射治疗期间按隔日一次,每周3次用药。
(1)药效学 甘氨双唑钠为肿瘤放疗的增敏剂,属于硝基咪唑类化合物,可将射线对肿瘤乏氧细胞DNA的损伤固定,抑制其DNA损伤的修复,从而提高肿瘤乏氧细胞对辐射的敏感性。
(2)药动学 人静脉滴注甘氨双唑钠后,药物原形药在注药后即刻达到高峰,随后迅速下降,4小时后一般已测不出原药。给药后1~3小时其代谢产物甲硝唑达峰值,24~48小时已测不出代谢产物。给药剂量为800mg/m²的Cmax为(36.54±9.62)μg/ml,t1/2β为(0.9956±0.5)小时,AUC为(25.3780±7.1)(μg·h)/ml。给药后4小时内可由尿中排出总药量的53.1%~77.5%。甘氨双唑钠平均蛋白结合率为14.2%±2.2%。
使用中有时会出现ALT、AST的轻度升高和心悸、窦性心动过速、轻度ST段改变。偶尔出现皮肤瘙痒、皮疹和恶心、呕吐等。
肝肾功能和心脏功能严重异常者禁用。
(1)本品必须伴随放射治疗使用,单独使用本品无抗癌作用。
(2)在使用本品时若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肝功能和心电图变化,特别是肝功能、心脏功能异常者。
(4)包装破损或稀释液不澄明者禁止使用。
注射用甘氨双唑钠:(1)0.25g;(2)0.6g。
(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取本品,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甘氨双唑钠约15μg的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测定,在319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3)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1129图)一致。
(4)本品的水溶液显钠盐的鉴别反应(通则0301)。
酸碱度 取本品0.10g,加水10ml溶解后,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6.0~7.5。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0.10g,加水10ml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或黄绿色4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
有关物质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避光操作。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5mg的溶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 取甲硝唑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5μg的溶液。
色谱条件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0.05mol/L醋酸铵溶液(pH7.1)(15∶8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316nm;进样体积20μl。
系统适用性 要求理论板数按甘氨双唑钠峰计算不低于3000,甘氨双唑钠峰与相邻杂质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对照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4倍。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与甲硝唑保留时间一致的色谱峰,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不得过1.0%;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5倍(0.5%);杂质总量不得过2.0%。
残留溶剂照残留溶剂测定法(通则0861第三法)测定。
内标溶液 取乙酸乙酯适量,用二甲基亚砜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5mg的溶液。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约1.0g,精密称定,置10ml量瓶中,加内标溶液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 取乙醇适量,精密称定,用内标溶液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乙醇0.5mg的溶液,摇匀。
色谱条件 以聚乙二醇(PEG-20M)(或极性相近)为固定液的毛细管柱为色谱柱;起始温度60℃,保持10分钟,再以每分钟20℃的升温速率升至200℃,保持3分钟;进样口温度为230℃;检测器温度为250℃;进样体积1μl。
系统适用性 要求对照品溶液色谱图中,乙醇峰与内标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 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气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
限度 按内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含乙醇不得过0.5%。
氯化物 取本品0.30g,加水25ml溶解后,依法检查(通则0801),与标准氯化钠溶液6.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20%)。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应为9.0%~11.5%。
结晶性 取本品少许,依法检查(通则0981第一法),应符合规定。
重金属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避光操作。临用新制。
对照品溶液 取甘氨双唑钠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5mg的溶液。
供试品溶液、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要求见有关物质项下。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
放射增敏药。
密封,凉暗干燥处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5 ISBN 978-7-5214-159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