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吲哚美辛片
YinduomeixinPian
IndometacinTablets
本品含吲哚美辛(C19H16ClNO4)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吲哚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适用于①关节炎,可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及赖特(Reiter)综合征等的症状,使疼痛和肿胀减轻,关节活动功能改善,但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②痛风,可用于缓解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的疼痛及炎症,但不能纠正高尿酸血症,不适用于慢性痛风的长期治疗。③滑囊炎、肌腱炎及肩周炎等非关节软组织炎症,在应用一般药物无效时可试用。④高热的对症解热,可迅速大幅度短暂退热。⑤偏头痛、痛经、手术后痛及创伤后痛等的镇痛对症治疗。⑥本品滴眼液用于眼科手术及非手术因素引起的非感染性炎症。
成人口服①抗风湿,初量一次25~50mg,一日2~3次口服,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关节炎患者如有持续性夜间疼痛或晨起时关节发僵,可在睡前给予吲哚美辛栓剂50~100mg塞进肛门内。②抗痛风,初量一次25~50mg,继之25mg,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③退热,一次12.5~25mg,一日不超过3次。
【儿科用法与用量】口服、直肠给药每次0.5~1.0mg/kg.每日2~3次。
抗风湿一日1~3mg/kg,分3~4次口服。
早产儿动脉导管未闭口服或灌肠:每次0.2mg/kg,如无效,8小时以后可重复,总量<0.6mg/kg(<3次)。
【儿科注意事项】(1)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头痛、眩晕、精神症状、造血抑制、过敏、肝功能损害。
(2)肝肾功能不全、癫痛、哮喘患者禁用;抗风湿治疗儿童慎用。
(3)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
(1)药效学 本品具有抗炎、解热及镇痛作用,其作用机制为通过对环氧酶的抑制而减少前列腺素的合成。制止炎症组织痛觉神经冲动的形成,抑制炎性反应,包括抑制白细胞的趋化性及溶酶体酶的释放等。至于退热作用,由于作用于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及出汗,使散热增加。这种中枢性退热作用也可能与在下视丘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2)药动学 口服吸收迅速而完全,4小时可达给药量的90%,食物或服用含铝及镁的制酸药可使吸收稍延缓,直肠给药较口服更易吸收,吸收入血后,约有99%与血浆蛋白结合。口服1~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用量25mg时血药浓度为1.4μg/ml,50mg时为2.8μg/ml;t1/2平均为4.5小时,早产儿明显延长。本品在肝脏代谢为去甲基化物和去氯苯甲酰化物,又可水解为吲哚美辛重新吸收再循环。60%从肾脏排泄,其中10%~20%以原形排出;33%从胆汁排泄,其中1.5%为原形药;在乳汁中也有排出(每天可达0.5~2.0mg)。本品不能被透析清除。
本品的不良反应较布洛芬、萘普生及双氯芬酸多。
(1)胃肠道出现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者有12.5%~44%。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为2%~5%。
(2)神经系统出现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约10%~25%,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3)肾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
(4)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
(5)造血系统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
(6)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1)对本品、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2)美国FDA妊娠期药物安全性分级为眼部、口服、肠道外、直肠给药B;如持续使用48小时或在妊娠34周以后用药D。本品用于妊娠期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禁用。
(3)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4)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其他上消化道疾病或有上述病史者禁用。
(5)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本品可使病情加重,禁用。
(1)用于高热时,需防止退热时的大汗而虚脱,脱水,宜及时补充液体。
(2)老年患者易发生毒性反应,应慎用。
(3)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
(4)下列情况应慎用①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并及时调整剂量。②本品由肝脏代谢,经肾脏排泄,对肝肾均有一定毒性。故肝、肾功能不全时应慎用或禁用;③因本品可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此外,本品对造血系统有抑制作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也应慎用。
(5)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①血象及肝、肾功能;②长期用药者应定期进行眼科检查,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黄斑病变)。遇有视物模糊时应立即做眼科检查。
(1)与对乙酰氨基酚长期合用可增加肾脏毒副反应。与其他NSAIDs同用时消化道溃疡的发病率增高。
(2)与阿司匹林或其他水杨酸盐同用时并不能加强疗效,而胃肠道不良反应则明显增多;由于抑制血小板聚集的作用加强,可增加出血倾向。
(3)饮酒或与糖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同用,可增加胃肠道溃疡或出血的危险。
(4)与洋地黄类药物同用时,本品可使洋地黄的血药浓度升高(因抑制从肾脏的清除)而增加毒性,因而需调整洋地黄剂量。
(5)与肝素、口服抗凝药及溶栓药合用时,因本品与之竞争结合蛋白,使抗凝作用加强。同时本品有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因此有增加出血的潜在危险。
(6)本品与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合用,可加强降糖效应,须调整降糖药物的剂量。
(7)与呋塞米同用时,可减弱后者排钠及抗高血压作用。其原因可能是由于抑制了肾脏内前列腺素的合成。本品还有阻止呋塞米、布美他尼及吲达帕胺等对血浆肾素活性(PRA)增强的作用,对高血压患者评议其PRA的意义时应注意此点。
(8)与氨苯蝶啶合用时可致肾功能减退(肌酐清除率下降、氮质血症)。
(9)本品与硝苯地平或维拉帕米同用时,可致后二者血药浓度增高,因而毒性增加。
(10)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及胆汁的清除,增高血药浓度,使毒性增加,合用时须减量。
(11)与秋水仙碱、磺吡酮合用时可增加胃肠溃疡及出血的危险。
(12)与锂盐同用时,可减少锂自尿排泄,使血药浓度增高,毒性加大。
(13)本品可使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增高,并延长高血药浓度时间。正在用本品的患者如需以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治疗,应于24~48小时前停用本品,以免增加其毒性。
(14)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zidovudine)同用时,可使后者清除率降低,毒性增加。同时本品的毒性也增加,故应避免合用。
吲哚美辛片:25mg。
(1)取本品细粉适量(约相当于吲哚美辛10mg),加水10ml,振摇浸透后,加20%氢氧化钠溶液2滴,振摇使吲哚美辛溶解,滤过,取滤液1ml,加0.03%重铬酸钾溶液0.3ml,加热至沸,放冷,加硫酸2~3滴,置水浴上缓缓加热,应显紫色;另取滤液1ml,加0.1%亚硝酸钠溶液0.3ml,加热至沸,放冷,加盐酸0.5ml,应显绿色,放置后,渐变黄色。
(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有关物质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20片,精密称定,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吲哚美辛50mg),置100ml量瓶中,加甲醇适量,超声使吲哚美辛溶解,放冷,用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2ml,置10ml量瓶中,用50%甲醇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用50%甲醇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
灵敏度溶液 精密量取对照溶液1ml,置20ml量瓶中,用50%甲醇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
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见吲哚美辛有关物质项下。灵敏度溶液色谱图中,主成分峰高的信噪比应大于10。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1.0%),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倍(2.0%)。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小于灵敏度溶液主峰面积的色谱峰忽略不计。
含量均匀度 以含量测定项下测得的每片含量计算,应符合规定(通则0941)。
溶出度照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通则0931第一法)测定。
溶出条件以磷酸盐缓冲液(pH6.8)1000ml为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100转,依法操作,经45分钟时取样。
供试品溶液 取溶出液,滤过,取续滤液。
测定法 取供试品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320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按C19H16ClNO4的吸收系数()为196计算每片的溶出量。
限度标示量的80%,应符合规定。
其他应符合片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1)。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10片,分别置研钵中,研细,分别用甲醇约35ml分次研磨并定量转移至50ml量瓶中,超声使吲哚美辛溶解,放冷,用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5ml,置25ml量瓶中,用50%甲醇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 取吲哚美辛对照品约25mg,精密称定,置50ml量瓶中,加甲醇适量,超声使溶解,放冷,用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适量,用50%甲醇溶液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1mg的溶液。
色谱条件见有关物质项下。进样体积2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理论板数按吲哚美辛峰计算应不低于2000,吲哚美辛峰与相邻杂质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每片的含量,求出平均含量。
解热镇痛、非甾体抗炎药。
遮光,密封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5 ISBN 978-7-5214-159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