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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毛果芸香碱
Xiaosuan Maoguoyunxiangjian
Pilocarpine Nitrate
本品为4-[(1-甲基-1H-咪唑-5-基)甲基]-3-乙基二氢-2(3H)-呋喃酮硝酸盐。按干燥品计算,含C11H16N2O2·HNO3不得少于99.0%。
本品为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遇光易变质。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三氯甲烷或乙醚中不溶。
熔点 本品的熔点(通则0612)为174~178℃,熔融时同时分解。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10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80°至+83°。
(1)用于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及某些继发性青光眼。
(2)用于激光虹膜造孔术之前,使虹膜伸展便于激光打孔,以及防止激光手术后的反应性眼压升高。
(3)用本品滴眼,用于眼科手术后或检眼镜检查后,以抵消睫状肌麻痹剂或散瞳药的作用。
(4)注射液可用于阿托品类药物中毒治疗,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手术中缩瞳。
(1)硝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 慢性青光眼∶0.5%~4%溶液,滴人结膜囊,一次1滴,一日1~4次。②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期;1%~2%溶液,滴入结膜囊,一次1滴,5~10分钟1次,3~6 次后改为1~3小时1次,直至眼压下降到预期水平;如效果不明显,应及时改用其他药物。同时,对侧眼(如临床前期或前驱期),一次1滴,每6~8小时1次,以预防对侧眼闭角型青光眼的发作。③缩瞳∶手术前缩瞳,2%溶液,滴入结膜囊,一次1滴,4~6分钟1次,致效果满意,一般滴 4次。对抗胆碱药的散瞳作用,1%溶液,滴入结膜囊,一次1滴,4~6分钟1次。
(2)硝酸毛果芸香碱眼膏 涂人结膜囊内量,一日1次,晚睡前用。
(3)硝酸毛果芸香碱眼药膜 置入下结膜囊内次1格,一周1次,晚睡前用。
(4)硝酸毛果芸香碱片 口服 一次 4mg,一日3 次或遵医嘱。
(5)硝酸毛果芸香碱 皮下注射术中稀释后注入前房或遵医嘱。
(1)药效学 本品直接作用于中枢和外周的毒蕈碱样受体,靶组织为眼内平滑肌,表现为睫状肌与瞳孔括约肌收缩,晶状体变厚、虹膜变平、瞳孔缩小和眼压下降。本品治疗青光眼的主要作用机制是减少房水通过小梁网排出的阻力,增加单位时间内房水的排出量;同时本品还有抑制房水分泌和增加 Schlemm 管内皮细胞通透性的作用。本品对于青光眼、高眼压症和正常眼压者都有降眼压效果,降压幅度为10%~40%。本品的降眼压作用随浓度增加而加强,但当浓度大于4%时效应不再加强。
(2)药动学 本品具有水溶与脂溶的双相溶解性,角膜对其溶液具有良好通透性。使用1%溶液滴眼后10~30分钟出现作用,降眼压作用的达峰时间约75分钟。缩瞳持续时间为4~8小时,降眼压作用持续(和浓度有关)时间为4~14小时。眼药膜等缓释剂型药物降眼压作用的达峰时间为 1.5~2小时。片剂口服易吸收。
(1)眼部 ①调节痉挛。因睫状肌收缩所致,可持续2~3小时。临床表现为暂时性近视、轻度头痛和眼眶痛,因难以耐受终止用药者约占20%。②瞳孔缩小。瞳孔括约肌收缩所致。因减弱进入眼内的光线,导致视物变暗。晶状体核硬化和后囊下浑浊的患者视力下降比较明显。③瞳孔阻滞。晶状体虹膜隔前移所致。对于房角狭窄伴有白内障膨胀期的患者,滴用本品后可导致瞳孔阻滞,眼压升高,类似发作期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临床过程。④视网膜脱离。长期滴用本品,可能引起黄斑裂孔形成、视网膜脱离、玻璃体出血。患有近视、无晶状体眼或人工晶状体眼者为高危人群。⑤滤泡性结膜炎。长期滴用毛果芸香碱可刺激结膜组织,引起结膜慢性滤泡性炎症。⑥过敏性睑结膜炎。⑦刺激症状。包括眼刺痛、烧灼感、结膜充血等,常常在停药数日或数周内消退。长期滴用本品,可因慢性虹膜炎症而加重房角进行性粘连和关闭。
(2)全身 本品滴眼后引起的全身副作用并不多见,但有引起死亡的报告,必须高度重视。偶见特别敏感的患者,局部常规用药后出现流涎、出汗、胃肠道反应和支气管痉挛等毒蕈碱样中毒症状,表现为胃肠系统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呼吸系统出现支气管痉挛和肺水肿,引起呼吸困难;心血管系统出现心动过缓、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心肌收缩力减弱和传导阻滞等;腺体分泌增加所产生的症状和体征,如流涎、流泪、大量出汗和泡沫样痰液等。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瞳孔阻滞、睫状环阻滞性青光眼患者禁用。本品增加阻滞,使眼压升高。
(3)新生血管性和葡萄膜炎性青光眼患者禁用。本品破坏血-房水屏障,使葡萄膜充血和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引起出血并加重炎症。
(4)可疑视网膜脱离患者禁用。本品可能加重视网膜脱离,并妨碍观察眼底及治疗。尤其对高度近视眼、无晶状体眼以及人工晶状体眼的青光眼患者。
(5)急性结膜炎、角膜炎或其他活动性眼内炎症等所有不宜使用缩瞳剂的眼病患者禁用。
(6)美国 FDA 妊娠期药物安全性分级为口服给药C,眼部给药C。
(1)儿童慎用,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应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使用。小儿用量酌减。
(2)哺乳期妇女服药期间宜暂停哺乳,或改用其他相宜的治疗青光眼药物。
(3)长期滴用本品会引起瞳孔括约肌纤维化和瞳孔开大肌功能减退,从而导致持续性瞳孔缩小,影响视野及暗视力。
(4)长期滴用本品可能导致房角狭窄、前房变浅、晶状体前移和变厚。滴药 15分钟后出现这种反应,持续1 小时,一般在 2小时后消失。但约有 15%的病例,本品引起前房加深、晶状体变扁平。这种双向性作用的原因不明。
(5)部分病例使用该药后出现视物模糊,调节力减低。
(6)如意外出现毛果芸香碱毒性反应,如流涎、发汗、恶心、呕吐、腹泻等,应及时就诊,并给予阿托品类抗胆碱药治疗。
(7)如意外服用,须给予催吐或洗胃;如过多吸收出现全身中毒反应,应使用抗胆碱药进行对抗治疗。
本品可与其他缩瞳药、β受体拮抗药、碳酸酐酶抑制药、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剂联合用于治疗青光眼。本品和噻吗洛尔联合用于原发性青光眼、剥脱综合征、色素性青光眼、混合性青光眼、高眼压症等各种青光眼比单独使用某一类药物的降眼压效果更好。本品与拉坦前列素联合使用时,可加强降低眼内压效果。同时使用阿托品或环喷托酯类药物,可干扰本品的抗青光眼作用。同样毛果芸香碱会影响阿托品类药的散瞳效果。
硝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1)5 ml∶25 mg;(2)5ml:100mg;(3)10 ml:200 mg;(4)10 ml:100 mg;(5)10 ml:50 mg。
硝酸毛果芸香碱眼用凝胶∶5g︰0.2g。
硝酸毛果芸香碱眼药膜∶2.5 mg。
(1)取本品约10mg,加水2ml溶解后,依次加入重铬酸钾试液2滴、过氧化氢试液1ml与三氯甲烷2ml,振摇,三氯甲烷层即显紫色。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472图)一致。
(3)本品的水溶液显硝酸盐的鉴别反应(通则0301)。
酸碱度 取本品1.0g,加水20ml溶解后,分成二份:—份中加甲基红指75液1滴,应显红色;另一份中加溴酚蓝指示液2滴,应显蓝色。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0.50g,加新沸放冷的水10ml使溶解,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1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
氯化物 取本品0.10g,加水5ml溶解后,加稀硝酸使成酸性,再加硝酸银试液数滴,不得即时发生浑浊。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含1mg的溶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水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5μ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 取硝酸毛果芸香碱与硝酸异毛果芸香碱对照品各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分别含1mg与5μg的溶液。
毛果芸香酸定位溶液 取供试品溶液5ml,加浓氨溶液0.1ml,水浴上加热30分钟,放冷,用水稀释至25ml,摇匀,取3ml,用水稀释至25ml,摇匀。
色谱条件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建议含碳量不低于19%);以甲醇-乙腈-0.002mol/L氢氧化四丁基铵溶液(55:60:885)(用20%磷酸溶液调节pH值至7.7)为流动相;检测波长220nm;进样体积20μl。
系统适用性要求 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异毛果芸香碱峰与毛果芸香碱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对照溶液与毛果芸香酸定位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2倍。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显异毛果芸香碱峰,其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倍(1.0%);如显毛果芸香酸峰,其峰面积与异毛果芸香碱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3倍(1.5%);其他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5%)。
易炭化物 取本品10mg,加硫酸1ml与硝酸0.5ml使溶解,溶液应无色。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0.5%(通则0831)。
炽灼残渣 不得过0.1%(通则0841)。
取本品约0.2g,精密称定,加冰醋酸30ml,微热使溶解,放冷,照电位滴定法(通则0701),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高氯酸滴定液(0.1mol/L)相当于27.13mg的C11H16N2O2·HNO3。
缩瞳药。
遮光,密封保存。
硝酸异毛果芸香碱
(3R,4R)-3-乙基[(1-甲基-1H-咪唑-5-基)甲基]二氢呋喃-2(3H)-酮,硝酸盐
毛果芸香酸
(2S,3R)-2-乙基-3-(羟甲基)-4-(1-甲基-1H-咪唑-5-基)丁酸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5 ISBN 978-7-5214-159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