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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狂犬病血清

  • 英文名

    RabiesAntiserum

  • 适应症

    与人用狂犬病疫苗联合使用,用于对被可疑疯动物严重咬伤(Ⅲ级暴露)的患者进行预防注射。被可疑疯动物咬伤后注射愈早愈好。咬伤后7日之内注射本品仍然有效。

  • 用法与用量

    首先对受伤部位进行处理,应用肥皂水、灭菌注射用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将本品尽可能全部用于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如难以达到上述要求,可将剩余血清注射于伤口远处肌肉(当伤口在头面部、上肢及胸部以上躯干时,可将剩余部分注射于伤口同侧背部肌肉内如斜方肌;当伤口在下肢及胸部以下躯干时,剩余部分注射于伤口的同侧大腿外侧肌群)。


      注射总剂量按体重计算,每千克体重注射40IU。可同时注射狂犬病疫苗,但注射部位须分开。

  • 药理学

    本品含有特异性抗体[包括特异性IgG及F(ab)2],具有中和狂犬病毒的作用,用于狂犬病的被动免疫预防。伤口局部注射本品可快速、及时中和污染伤口内的病毒,从而降低发生狂犬病的风险。同时,可使可疑感染者及时、快速地获得保护水平的抗体,从而起到预防作用,但本品效果维持时间不长,故应在使用同时联合应用人用狂犬病疫苗,以获得持久性免疫。


      对已有狂犬病症状的患者,注射本品无效。

  • 不良反应

    (1)过敏性休克可在注射中或注射后数分钟至数十分钟内突然发生。患者突然表现沉郁或烦躁、全身皮肤瘙痒、潮红、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哮喘、喉头水肿、呼吸困难、窒息、血压下降、心律失常、意识丧失、严重者如不及时抢救可以迅速死亡。治疗的关键是迅速缓解呼吸道阻塞和循环衰竭,并首选肌内注射肾上腺素,同时根据病情辅以输液、吸氧,使用升压药物维持血压及抗过敏药物等。


      (2)血清病多在患者治疗过程1~2周内发病,成延缓型,少数可在4天内发生,称加速型。主要症状为广泛性淋巴结肿、皮疹(多数为荨麻疹)、可伴有低热、关节痛及脾肿大等,注射部位可出现红斑、瘙痒及水肿。此外,血检可见中性粒细胞增多和红细胞沉降率加快,常有一过性蛋白尿,个别人有血尿,严重的可发生血管性水肿或器官水肿。多数病例可自愈,严重时可使用钙剂或抗组胺药物等对症治疗,必要时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3)发热反应主要是抗血清中的非特异性物质和致热原引起的,一般出现于注射后1小时至几小时,少数在5~6小时发生,以中等热度偏多,亦可见高热。退热较快,大多注射当天即可退去,一般不须特殊处理。

  • 注意事项

    (1)注射液体或冻干注射剂复溶后如浑浊,有摇不散的沉淀、异物或瓶壁有裂纹,标签不清或过期失效均不可使用。


      (2)开瓶后应一次用完。


      (3)每次注射应保存详细记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注射次数、上次注射后反应情况、本次过敏试验结果及注射后反应情况、所用血清的生产单位名称及批号等。


      (4)注射前须详细询问既往过敏史,凡曾有支气管哮喘、枯草热、湿疹或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病史,或对某种物质过敏,或过去曾注射过马血清制剂者,均须特别提防过敏反应的发生。


      (5)同时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时,注射器械及注射部位须分开。


      (6)已单独应用人用狂犬病疫苗者,如未能及时给予抗狂犬病血清,在7天内仍应注射。


      (7)患者注射本品后,须观察至少30分钟方可离开。

  • 制剂与规格

    抗狂犬病血清注射液:(1)2.0ml:400IU;(2)5.0ml:1000IU。

  • 内容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

抗狂犬病血清
抗狂犬病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