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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123I]化钠
Sodium lodide[123I]
用于甲状腺疾病的诊断及制备123I标记化合物。
(1)甲状腺功能检查 口服碘[123I]化钠185~370kBq(5~10 μCi)。
(2)甲状腺显像 静脉注射740~1850kBq(20~50μCi)(按甲状腺实际摄取量计)后16~19小时进行显像。
123I物理半衰期为13.2小时,没有β辐射,故对受检者辐射剂量小,允许用量较123I大。而且123I的γ射线能量为159keV,可以更有效地被γ照相机或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SPECT)探测,因此显像质量较好。
人体内各有关组织的辐射吸收剂量见表22-50。
表22-50 人体内有关组织的辐射吸收剂量 | ||||||||
甲状腺最高吸碘率 | 甲状腺 | 卵巢 | 睾丸 | 红骨髓 | ||||
mGy/MBq | rad/mCi | mGy/MBq | rad/mCi | mGy/MBq | rad/mCi | mGy/MBq | rad/mCi | |
0% | 0.0015 | 0.019 | 0.0098 | 0.036 | 0.0069 | 0.026 | 0.0094 | 0.035 |
5% | 0.63 | 2.33 | 0.012 | 0.044 | 0.0055 | 0.020 | 0.0092 | 0.034 |
15% | 1.9 | 7.12 | 0.012 | 0.044 | 0.0053 | 0.020 | 0.0093 | 0.034 |
25% | 3.2 | 11.84 | 0.011 | 0.041 | 0.0052 | 0.019 | 0.0098 | 0.036 |
55% | 7.0 | 25.9 | 0.011 | 0.041 | 0.0046 | 0.017 | 0.011 | 0.041 |
(1)碘[123I]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后,大多数患者无不良反应,少数人在1周内有甲状腺肿胀感、乏力、食欲缺乏、恶心等轻微反应,一般在数天内即可消失。服碘[123I]后,由于β射线破坏甲状腺组织,释放出较多的甲状腺激素进入血液,2周左右可能出现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加剧的现象,个别患者甚至发生甲状腺危象,其原因可能是在电离辐射作用下甲状腺球蛋白大量释放至血液以及精神刺激、诱发感染等之故。但据国内20多年的临床经验观察,只要做好治疗前准备,可以避免发生严重反应及甲状腺危象。国内外30~50多年的研究资料表明,碘[123I]治疗的患者中,甲状腺癌和白血病的发生率并不高于它们的自然发生率。碘[123I]治疗后对生育能力也无影响。
(2)碘[123I]治疗后可能发生永久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随时间延长,发生率越高,每年约递增2%~3%,10年后可高达30%~70%。
(3)碘[123I]治疗甲状腺癌转移灶,由于剂量较大可能出现下列的不良反应:放射病、骨髓抑制、放射性唾液腺炎、急性白血病、贫血、染色体异常、甲状腺危象、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治疗后,3天左右可以发生颈部疼痛和肿胀、吞咽时疼痛、喉部疼痛及咳嗽,且用止痛药后往往不易生效,2~3个月可能发生头发脆性增加或部分变薄,或者脱落等。
妊娠期妇女禁用。
服用碘[123I]后需停用影响甲状腺摄碘[123I]率的药物、食物和其他制剂。
(1)含碘中草药、化学药、及食物(如海带、紫菜、海蜇)等,可以阻止或抑制甲状腺对碘[123I]的摄取。一般饮食中含碘每天超过0.5mg即可影响甲状腺对碘[123I]的摄取,故服用本品后需停服上述食物及药物2~6周,复方碘溶液需停服4~5周。
(2)硫氰酸盐和硝酸盐,小剂量服用后数小时能增加甲状腺的摄取功能,大剂量服用后能抑制甲状腺的摄取功能,需停服3~7天。
(3)甲状腺素片及含甲状腺素的药物可以抑制甲状腺对碘[123I]的摄取,需停服2~8周;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应停服3~7天。
(4)抗甲状腺药物,如甲基硫氧嘧啶、丙基硫氧嘧啶、甲硫咪唑(他巴唑)和卡比马唑等,应停药2~4周;碘[123I]治疗前至少需停药3~4天。
(5)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激素类药物应停药1~4周。
(6)溴剂应停药2~4周。
(7)含钴的补血药和抗结核药物应停药2~4周。
(8)乙酰唑胺需停药2~3天。
碘[123I]化钠注射液:(1)37 MBq(1mCi);(2)111 MBq(3mCi);(3)185 MBq(5mCi)。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