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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伤休克
烧伤休克是严重烧伤常见并发症,可危及生命。烧伤休克主要为烧伤局部或远隔部位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导致体液丢失所致,早期迅即发生的心肌损害导致循环动力减弱也是烧伤休克发生与发展的重要因素。烧伤休克的发生时间与烧伤严重程度关系密切,面积越大,深度越深者,休克发生越早越重。休克期度过不平稳者多因补液延迟、长途转送、严重复合伤、吸入性损伤影响通气等所致。较长时间的组织缺血缺氧,既容易引发感染,又可造成多脏器损害,严重影响全病程的平稳以及救治效果。
主要表现为:①心率增快、脉搏细弱,听诊心音低弱。②血压的变化:早期脉压变小,随后血压下降。③呼吸浅、快。④尿量减少:是低血容量休克的一个重要标志,成人每小时尿量低于20ml常示血容量不足。⑤口渴难忍,在小儿特别明显。⑥烦躁不安,是脑组织缺血、缺氧的一种表现。⑦周边静脉充盈不良、肢端凉,畏冷。⑧血液化验,常出现血液浓缩(血细胞比容升高)、低血钠、低蛋白、酸中毒。
烧伤休克一般发展较缓慢,且体液丧失量多可以从烧伤严重程度进行预测,若给予及时适当处理,常可预防其发生或减轻其严重程度。液体疗法是防治烧伤休克的主要措施。病人入院后,应立即寻找一较粗且易于固定的静脉行穿刺或切开,以保持静脉输液通道的通畅,这对严重烧伤病人早期救治十分重要。
1.休克防治补液治疗是防治烧伤休克最重要的措施,由于严重烧伤后即早出现的心肌损害和心功能降低也参与了烧伤休克的发生和发展,因此在按补液公式进行“容量补充”的同时,还可给予心肌保护或心力扶持药物,以进行“动力扶持”。常根据病人的烧伤面积和体重按下述公式计算补液量:伤后第1个24小时补液量:成人每1%Ⅱ度、Ⅲ度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充电解质液1ml和胶体液0.5ml(电解质与胶体比例为2:1),另加基础水分2000ml。伤后前8小时内输入一半,后16小时补入另一半。伤后第2个24小时补液量:胶体及电解质均为第1个24小时实际输入量的一半,5%葡萄糖溶液补充水分2000ml(小儿另按年龄、体重计算)。广泛深度烧伤者与小儿烧伤胶体及电解质比例可改为1:1。第二个24小时,胶体和电解质液为第一个24小时的一半,水分补充仍为2000ml。上述补液公式,只是估计量,应仔细观察病人尿量[应达1ml/(kg·h)]、精神状态、皮肤黏膜色泽、血压和心率、血液浓缩等指标,有条件者可监测肺动脉压、肺动脉楔压、中心静脉压和心排血量,随时调整输液的量与质。
举例:一烧伤面积60%、体重50kg病人,第一24小时补液总量为60×50×1.5+2000=6500ml,其中胶体为60×50×0.5=1500ml,电解质液为60×50×1=3000ml,水分为2000ml,伤后前8小时内输入总量的一半即3250ml,后16小时补入总量的另一半3250ml。第二个24小时,胶体减半为750ml,电解质液减半为1500ml,水分仍为2000ml,于24小时内均匀补入。紧急抢救一时无法获得血浆时,可使用低分子量的血浆代用品,暂时扩张血容量和溶质性利尿,但用量不宜超过1000ml,并尽快以血浆取代。电解质液、胶体和水分应交替输人。
对于因种种原因,烧伤后未予及时补液或补液不足,入院时已有明显休克的延迟复苏病人,需要的补液量往往多于立即补液治疗者,可在有创血流动力指标严密监测下,按以下公式进行快速补液:伤后第1个24小时补液量:成人每1%Ⅱ、Ⅲ度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充胶体液和电解质液各1.3ml,另加基础水分2000ml。伤后前8小时内输入一半,后16小时补入另一半。第二个24小时,成人每1%Ⅱ、Ⅲ度烧伤面积每千克体重补充胶体液和电解质液各0.5ml,另加基础水分2000ml(小儿另按年龄、体重计算),于24小时内均匀补人。
延迟复苏病人第一个24小时需要的液体量多,补液速度快,应非常慎重,特别是幼儿。应在严密监护下进行,防止发生补液过多过快所致的并发症。
此外,广泛深度烧伤者,常伴有较严重的酸中毒和血红蛋白尿,为纠正酸中毒和避免血红蛋白降解产物在肾小管的沉积,在输液成分中可增配1.25%碳酸氢钠。
2.休克监测由于病人伤情和个体的差异,抗休克治疗时应严密观察,根据病人对治疗的反应,随时调整输液的速度和成分。简便的几项观察指标是:①每小时尿量每千克体重每小时不低于1ml。②病人安静,无烦躁不安。③无明显口渴。④脉搏、心跳有力,脉率在120次/分以下。⑤收缩压维持在90mmHg以上、脉压维持在20mmHg以上。⑥呼吸平稳。⑦有条件者可检测中心静脉压、血气、血乳酸等。如出现血压低、尿量少、烦躁不安等现象,则应加快输液速度。同时,特别应注意保持呼吸道的通畅。